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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拼音]:Lun Fa de Jingshen
[外文]:De l"Esprit des lois
18世纪上半叶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一部最重要、影响最大的政治学著作。在这部内容极其丰富的著作中,作者全面地、系统地、明确地阐述了自己的哲学、社会学、法律、经济和历史观点,揭露和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和反动的天主教会,抨击了形形色色的反动的王朝战争。书中认为世界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规律,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。
在该书中孟德斯鸠明确地提出了他的政治法律哲学中最基本的理论“理性论”。他认为,法是世界上存在的 “根本理性” 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,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。一般的法律就是人类的理性,而各国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是这种“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”。法律和国家的气候、土壤等自然条件有关系,和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,和居民的宗教、性癖、财富、人口、贸易、风俗、习惯等等也有关系。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所谓“法的精神”。
该书把政体分为共和、君主、专制三种,认为共和政体的原则是品德,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,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。书中对专制政体作了无情的抨击,论述了代表他的政治理想的君主立宪思想。主张“按照英国样式”在法国建立君主制,通过制定宪法来限制君主的权力。书中论述了孟德斯鸠的著名理论三权分立说,主张实行三权分立制度,使立法权、行政权和司法权分掌在不同的人、不同的国家机关手中,使三种权力互相制约,保持协调的行动,以便最终建立起真正的法治国家,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产安全。书中还提出了“地理”学说,用了巨大的篇幅论述法律和气候、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关系。由于孟德斯鸠特别强调地理因素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,所以他成了资产阶级社会学中地理学派的创始人之一。
此外,本书作者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进步意义的法律理论和经济理论。
这本书代表了当时尚处于幼弱阶段的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“理性”要求,它虽然具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,但更具有鲜明的革命性,被伏尔泰推崇为“理性和自由的法典”,与孟德斯鸠的另外两本主要著作《波斯人信札》和《罗马盛衰原因论》一起,为即将到来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武器,是孟德斯鸠留给人类的一份珍贵的思想遗产。
该书1748年出版于日内瓦。出版后轰动一时,两年内连续印行了22版,并很快被译为多种文字。早期的中译本是文言文,有20世纪初由日本的何礼之和中国的张相文、程炳熙 3人合译的《万法精理》;191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严复译本《法意》。1961963年,商务印书馆又出版了张雁深的现代汉语译本,书名为《论法的精神》(上、下册)。